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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靖县牛集群达标示范工程项目

   

永靖县良种牛集群达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

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县肉牛产业,实现县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西部山区两年内达到人均1头基础母牛的目标,打造牛产业集群,持续增加群众收入,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结合我县肉牛产业发展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

一、目的意义

按照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总体布局,扶持西部山区乡镇肉牛养殖基础较好、群众参与度高的村实施肉牛集群达标示范工程,积极构建育种、扩繁、育肥、销售各环节紧密衔接、相互支撑、集约集成的产业链条和运行机制,辐射带动全县农户参与肉牛产业发展,努力做大做强做优肉牛产业,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发展,充分发挥肉牛产业在产业振兴中的主导地位,持续带动群众稳步增收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1.科技先行,示范带动。大力推广肉牛冻配改良、优质牧草种植、秸秆青(黄)贮、疫病综合防治、圈舍标准化建设等畜牧科学技术,优先扶持脱贫村有一定养殖基础的肉牛养殖户,引导群众发展肉牛产业持续增收。

2.种养循环,互利共赢。在不断壮大养殖规模的同时,带动群众种植饲用玉米、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,走“种-养-肥”循环发展的路子,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,形成稳定、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模式。

3.先行示范,逐步推进。去年在西山7个乡镇11个示范村实施的基础上,今年再计划遴选养殖基础较好、群众参与度高7个示范村实施,探索形成“企业(合作社)带大户、大户带小户、户户搞养殖”的新发展机制,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,全面推进。

    4.创新模式,壮大规模。积极推行“寄母还犊”养殖模式,村集体与养殖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,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,带动有一定养殖基础的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,形成滚动发展的良好局面。

三、发展目标

2023年底,全县牛存栏达3.44万头,其中基础母牛2.18万头,出栏1.05万头;西部山区牛存栏达2.78万头,其中基础母牛1.86万头,出栏0.8万头。

四、示范村选择

1.示范村选择。以西部山区7个乡镇为重点,每个乡镇筛选1个肉牛养殖基础较好、群众参与度高的村为示范村,于2月1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,以后视条件成熟情况逐年扩大范围。

2.示范村基本条件。示范村为本乡镇肉牛养殖存栏量大、参与农户多、具备肉牛养殖传统的村,肉牛产业是本村的主导产业,养殖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较大,具有充足的饲草料资源,整体生产水平相对较高。

五、扶持方式

积极推行“寄母还犊”模式,对示范村有一定养殖基础、有意愿扩大养殖规模的养殖户,由县上统一引进12月龄以上西门塔尔基础母牛,寄养到养殖户,寄养后两年内按照寄一还一的方式向村集体偿还4月龄以上的犊牛,以后所产犊牛归农户所有。寄养的基础母牛生产犊牛6胎后归还村集体。具体标准为:养殖户现存栏至少有1头基础母牛,其中存栏1-4头的寄养西门塔尔基础母牛1头,存栏5头以上的寄养西门塔尔基础母牛2头,寄养期内现养殖的基础母牛和寄养的基础母牛数量不能减少。偿还的犊牛和母牛归村集体所有,继续用于肉牛产业集群发展,收益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。

六、资金概算及来源

计划引进寄养12月龄以上西门塔尔基础母牛750头,每头估算2万元,共需资金1500万元。拟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解决。

七、扶持程序

1.调查摸底。乡镇负责组织驻村工作队、乡村干部对养殖户的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,建立养殖档案,了解养殖意愿及社会信誉度,于2月10日前初步确定寄养对象。

2.民主评议。召开村民知情大会,对拟寄养对象、寄养数量进行民主评议,做到公平公正、真实准确。

3.公示公告。对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,接受全体村民、社会各界监督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

4.严格审核。对公示无异议的,村集体在2月20日前将达到寄养条件的农户统计上报乡镇,乡镇将审核结果上报县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、财政部门审核。

5.签订合同。通过审核后,在乡镇和驻村工作队的监督下,村集体和养殖农户签订基础母牛寄养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。

6.良种引进与发放。县财政、乡村振兴部门根据寄养数量将资金列入项目计划,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分村引进基础母牛,寄养给农户。县农业农村局、相关乡镇成立工作专班,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基础母牛引进寄养工作,确保引进的基础母牛品种品质优良,引进寄养过程公开透明。

八、实施步骤

1.摸底调查上报阶段(1月28日—2月25日):确定示范村、寄养对象和寄养数量,签订寄养合同。

2.良种引进发放阶段(2月25日—5月31日):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基础母牛,寄养给农户。

九、联农带农及效益分析

通过良种牛集群达标示范工程的实施,探索建立“龙头企业+村集体+养殖户”的利益联结机制,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、养殖户向专业化、标准化、集约化方向发展,辐射带动周边乡镇、村更多农户发展良种牛养殖、优质饲草料种植,形成产业集群发展,经济、社会效益突显。推行“寄母还犊”模式,可带动600多户养殖户增加基础母牛750头,新增犊牛达3600头,养殖户年均增收7000元左右。向村集体偿还犊牛750头,村集体增加收入375万元。

十、保障措施
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,县农业农村、财政、乡村振兴局和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,在县农业农村局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调度安排、协调推进等工作。

2.严格靠实责任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调政策落实、基础母牛引进、技术指导等工作;县财政、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政策制定、资金筹措等工作;相关乡镇具体负责示范村建设,监督指导村集体与养殖户签订寄养合同,基础母牛寄养,建立养殖档案,做好政策监管,确保按期偿还犊牛和母牛。

3.强化管控措施。各相关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所有基础母牛和新出生的母牛佩戴耳标,实行全程管控。寄养到农户的母畜用于扩繁,不得出售,如有出售的,由乡镇负责追回资金。寄养给农户的基础母牛因品种、体质等原因不适合扩繁发展的,经乡镇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鉴定后,由村集体收回,终止寄养关系。

4.落实农业保险。相关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要大力宣传农业保险,对寄养的基础母牛全部参加保险,做到所有养殖户应保尽保,有效抵御生产风险,不断培育壮大产业规模,确保养殖农户获得稳定收益。同时,要大力宣传肉牛产业扶持政策,积极引导农户参与,着力营造育产业、促增收的浓厚氛围。


附件:永靖县良种牛集群达标示范工程调查摸底表